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现状分析及模式探讨(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在对以上文献加以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近几年来学者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研究更加深入,我国学者不直接照搬西
在对以上文献加以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近几年来学者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研究更加深入,我国学者不直接照搬西方的农产品电商模式,能够结合我国的国情探讨切合实际发展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第二,研究更加具体,有不少文献都是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探讨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三,研究方法主要以定性研究为主,从阅读的大量的关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方面的文章很少有采用定量的方法加以研究的;第四,学者提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要么基于政府导向、要么基于合作社导向、要么基于农户导向、要么基于龙头企业导向,从阅读的文献当中还没有提出基于消费者导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本文将从宿州市特色农产品发展状况出发,以消费者为中心,探讨适合区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
3 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现状分析
宿州市是一个农业大市,拥有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近年来,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给宿州市农业带来了很大的发展机会,但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与东部城市相差很大,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还存在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线下实地调查和网上调查分析了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总结了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3.1 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不平衡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见表1).在宿州市四县一区中,砀山县电子商务发展速度最快,截止2016年12月,砀山县共有电子商务平台21个,电子商务企业344家,网店、微店超1万家,注册农产品品牌900多个,带动5万多人从事电商、物流等工作.2016年1~11月,砀山县电子商务交易额达31.8亿元,其中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27.2亿元.截止2016年12月,宿州市有砀山县、泗县入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财政将每年下拨1500万元支持示范县用于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乡村物流体系建设等.截止2016年7月,泗县拥有电商企业、网店1000余个,微店3000余个,加入阿里巴巴宿州产业带51家,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有23家,主要销售的特色农产品有粉丝、黑花生、山芋、五谷杂粮等,在京东商城、邮乐农品等网站开设了泗县特色馆,农产品上架有70余种.
表1 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地区名称特色农产品种类是否有电商产业园是否是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砀山县砀山酥梨、苹果、黄桃、黄桃罐头、梨膏有是埇桥区符离集烧鸡、栏杆牛肉、夹沟香稻米、大店兔肉、高滩萝卜、撒汤有否泗县粉丝、黑花生、山芋有是灵璧县黑花生、黑小麦、黑玉米、黑豆、紫薯粉丝有否萧县萧县葡萄、萧县葡萄酒、萧县羊肉有否
以淘宝网为例,目前淘宝网上销售的宿州市特色农产品主要有黄桃罐头、砀山酥梨、梨膏、符离集烧鸡、栏杆牛肉、夹沟香稻米、泗县粉丝等.其中以砀山黄桃罐头的产品数量最多,在淘宝网上一共有2160个宝贝,其次是砀山酥梨,有2016个,再次是符离集烧鸡,有480个.从淘宝网的销售数据看,砀山县和埇桥区的特色农产品的销售状况较好,尤其是砀山县,不仅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情况较好,而且已经由传统的果蔬产业集群发展到现在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从事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人员逐年增加.
3.2 特色农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目前通过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主要集中在黄桃罐头、砀山酥梨和符离集烧鸡这三类产品,而且这三类特色农产品存在品种少、包装简单、定位模糊等问题.大部分卖家在产品上没有进行任何创新,在产品口味、产品包装以及产品品牌上都大同小异,不同卖家之间更多的是在拼价格,没有把精力用于产品质量、服务的提升上.通过实地调研和网上信息搜集,消费者非常注重产品的质量、口味和包装,绝大部分消费者非常关心特色农产品的产地、产品是否是健康、绿色、无污染的,如果卖家能够通过各种方式证明产品是绿色、健康、无污染的话,消费者对价格并不敏感.
3.3 农户自发推动,政府高度重视
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参与主体以个体较多,企业直接参与特色农产品销售的较少,以砀山为例,绝大部分参与特色农产品销售的都是当地的农民,当地农民主要采用微商模式进行销售,在砀山良梨村,微商从业人员达1700余人,年销售额达6500万元,成为远近闻名的“微商村”.再以符离集烧鸡为例,线下从事符离集生产加工的企业较多,而线上从事符离集烧鸡销售的企业很少,目前只有两家龙头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除了农户、企业自发推动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不断发展以外,政府部门也高度重视、积极扶持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除了国家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发展以外,宿州市财政每年也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交易.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副产品(原产地为宿州市),年度销售额超50万元的,给予经营主体网络销售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为了发挥电子商务的集聚效应,地方政府纷纷投资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目前宿州市四县一区都建有电子商务产业园,一些特色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免费申请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
文章来源:《宿州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szxyxb.cn/qikandaodu/2020/1014/435.html